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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子航 实习生陈子怡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 女子王璐(化名)在已和他人领证结婚的情况下,仍与父亲介绍的相亲对象按农村习俗成婚,并骗取彩礼及生活费等20万余元。近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王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7年,女子王璐和李进(化名)相恋。在发现自己怀孕后,2019年2月,王璐瞒着家人,跟李进领了结婚证。王璐领证当月,王璐父母在不知王璐已婚已孕的情况下,为她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王璐在隐瞒已领证且怀孕等事实的情况下,和相亲对象程远(化名)发展为恋人关系,之后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婚礼三天后,王璐便借故离开了程远。在此后近两年时间内,王璐以各种理由拒绝与程远一同生活。此外,王璐还将李进的小孩谎称是程远的,致使程远及其家人多次转账给王璐。其间,王璐共计骗取彩礼及生活费等20万余元。这些钱均被王璐用于她和李进的家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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