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收景区门票的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拥军优属号召,营造尊崇军人军属、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我司决定对持优待证人员执行景区免门票优待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资料图)
所有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优待内容
优待对象游览光雾山旅游景区、米仓山旅游景区、十八月潭景区、诺水洞天景区,享受免景区门票的优待。
三、相关事宜
(一)此项优待政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二)优待对象须持本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优待证,经景区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方可免景区门票。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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